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53 宏碁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7/26 發言時間 16:00:45
發言人 陳怡如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6961234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發放紀念品地點及日期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0/07/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7/26
2.公司名稱: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原訂於股東常會當日領取紀念品之股東,請於110年8月3日(上午9點至下午5點)
   至以下地點領取:
      a.本公司股務室(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9號)
      b.本公司汐止總部(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88號)

(2)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股東欲領取紀念品者,請於110年8月3日至8月6日
   (上午9點至下午5點)至本公司股務室(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9號)領取。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