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17 鴻海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5/06 發言時間 18:12:14
發言人 巫俊毅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268-3466
主旨 公告本公司申請撤銷辦理114年度海外第一次無擔保轉換 公司債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15/05/0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5/06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4/08/14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114年度海外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本公司申報發行114年度海外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下稱金管會)民國114年11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61190號函同意申報生效,及金
管會115年1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32096號函准予延長募集期間。
(2)因市場環境變化劇烈,為維護股東權益及本公司最大利益,本公司向金管會申請
撤銷114年度海外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業經金管會115年5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
1150342855號函核准。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重大影響。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