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工: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3-06-24 05:50   

        山东临沂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临沂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6月21日上午在本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4人,代表股份6852.9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6%,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中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决议6852.934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该项决议6852.934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决议6852.934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决议6852.934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2年度利润不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项决议6849.934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6%)、0股反对、30000股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和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该项决议6849.934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6%)、0股反对、30000股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选举于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6852.934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以上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03年3月22日和2003年5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监事会决议公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正诚信律师事务所左耀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临沂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6月21日


        山东临沂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3年上半年业绩大幅增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由于公司2003年上半年主导产品销售形势较好,主营业务收入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经初步估算,预计公司2003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50%以上,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提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山东临沂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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