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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要约收购山东临沂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4] 61号《关于深圳市南方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山东临工”股票的意见》,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方香江”或“本公司”)于2004年9月28日公告了《南方香江集团 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向山东临沂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 临工”)除南方香江以外的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在2004年9月29日至2004 年10月28日的有效期间内,收购其所持有山东临工的股票。2004年10月29日要约 收购期已满,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概述 1、要约收购对象:山东临工除南方香江以外的所有股东 2、要约收购期限:2004年9月29日至2004年10月28日 3、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4、要约收购涉及股份 二、要约收购前的准备情况 2004年2月24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告了《深圳市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临沂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要约收购报告书摘 要》; 2004年9月27 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4] 61号《关于深 圳市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山东临工”股票的意见》,《南方香江集 团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临沂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要约收购报告书》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 2004年9月28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告了《南方香 江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临沂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要约收购报告书》以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山东临沂工程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财务顾问报告书》。 三、要约收购情况 截止2004年10月29日要约收购期满,根据预受要约结果,山东临工股东3家法 人股股东接受了本公司发出的收购要约,见下表。 四、股份过户情况 本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义务,将上述参与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东所持有的山东临 工1742万股股份过户给本公司。
特此公告。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二OO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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