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102 亞泥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06/17 發言時間 11:32:31
發言人 周維崑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37-8940
主旨 代子公司亞東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澄清105年6月16日 中時電子報有關「前國大龔興生盜採海砂 彰檢偵結起訴」的 相關報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5/06/1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06/17
2.公司名稱:亞東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亞東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99.99%
5.傳播媒體名稱:中時電子報
6.報導內容:其中勁威公司出貨給不知情的「亞東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臺中廠」製成
混凝土,再轉售被使用於「臺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計畫工程」等工程。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亞東預拌混凝土公司聲明未向勁威公司採購砂石並發布聲明稿如下:
一、本公司從未向勁威公司採購砂石。
二、本公司採購之砂石成品,進料時皆經過嚴格之氯離子檢驗,並符合CNS國家
規範要求。
三、本公司為正派經營,以提昇工程品質,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為目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