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102 亞泥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10/24 發言時間 15:40:15
發言人 周維崑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37-8940
主旨 說明中國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清盤呈請已撤銷 之公告。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7/10/2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10/24
2.公司名稱: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6.報導內容:香港聯交所公告內容:
重點摘錄中國山水水泥集團相關公告:
以下內容所稱本公司,係指中國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
1.(i)天瑞(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天瑞」)於2018年8月30日向開曼群島大法院提
  呈對本公司進行清盤的呈請,並於2018年9月6日提交委任本公司共同臨時清盤人
  (「共同臨時清盤人」)的申請(「開曼訴訟」);(ii)天瑞於2018年8月31日向
  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提交對本公司進行輔助清盤的呈請(「香港訴訟」)及
  (iii)本公司已於開曼及香港訴訟中按其提出的條款獲授予認可令(「認可令」),
  准許其支付日常業務營運所涉款項。
2.本公司已申請(i)撤銷於開曼訴訟中提交的呈請(「開曼呈請」)及於開曼訴訟中
  提交的委任共同臨時清盤人的申請;及(ii)撤銷於香港訴訟中提交的呈請(「香
  港呈請」)。
3.本公司欣然公佈,開曼呈請已根據開曼群島大法院於2018年10月19日(開曼時間)
  作出的裁決撤銷,且委任共同臨時清盤人的申請亦已因此被駁回。香港高等法院
  已於2018年10月23日同意向天瑞授出許可,允許其撤回香港呈請。
4.鑒於開曼呈請及香港呈請已被分別撤銷及撤回,而委任共同臨時清盤人的申請亦已
  被駁回,故不需要認可令以支付2020年票據票面利息,或完成本公司於2016年1月
  14日發起的內容為按面值之101%回購2020年票據的收購要約。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本公司之財務業務並未受到重大影響。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