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103 嘉泥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2/10/01 | 發言時間 | 17:25:47 | 發言人 | 王立心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25515211-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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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代子公司嘉泥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重大決議 | ||||
| 符合條款 | 第 | 49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2/10/01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2/10/01 2.公司名稱:嘉泥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該公司49.87%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擬與嘉新資產管理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開發新北市淡水區土地案(基地坪數約 1,100餘坪),並簽訂協議書。基於雙方權義對等原則,就本案有關之一切房地 支出義務或權益、權利分配,原則上為各二分之一分擔及享有之原則。 8.因應措施: 授權董事長全權代表本公司簽署協議書及相關文件,及辦理一切相關事宜。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