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103 嘉泥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12/14 發言時間 17:31:03
發言人 王立心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51-5211#243
主旨 本公司與子公司嘉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續訂基隆港儲運 中心委託管理合約
符合條款 10 事實發生日 110/12/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12/14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嘉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母子公司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1/01/01~111/12/3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本公司位於基隆港西33號碼頭所設立之水泥儲運中心,廠務管理及
   水泥進發貨工作,委託子公司嘉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
(2)管理費用按每個月實際水泥製品發貨數量每公噸新台幣陸拾元整
  (稅前)計算,但每個月實際發貨量超過三萬公噸者,其超過
   部份,每公噸以新台幣壹拾元整(稅前)計付。
(3)卸載船舶之清艙費用依實際發生金額支付請款。
(4)另於迴轉式包裝機作業時,其作業費用以實作數量支付金額計價。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10.具體目的:無。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