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109 信大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4/01/09 發言時間 16:55:06
發言人 吳連富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3816731-103
主旨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 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申報事項
符合條款 22 事實發生日 104/01/0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4/01/0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江蘇信寧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母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936339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59975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5985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5596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95985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本公司為江蘇信寧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美金3000萬元聯貸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230536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019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江蘇信寧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與銀行解除借款額度
(2)日期:
江蘇信寧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與銀行解除借款額度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587267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25711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55.46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2.1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