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110 東泥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3/03/04 發言時間 15:58:16
發言人 黃薪翰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2711121
主旨 就台機船舶廠公司董事、總經理所涉背信、偽造文書、不實 憑證記入帳冊等罪責向相關單位提請追訴,並就該公司所涉逃漏 稅部分向國稅局提請依法處理。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3/03/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03/04
2.公司名稱:東南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台機船舶廠股份有限公司檢查人張森陽會計師檢查報告指
出該公司涉違反背信、偽造文書、稅捐稽徵法第41條、第43條及商業
會計法第71條、第72條規定。
8.因應措施:就台機船舶廠公司董事、總經理所涉背信、偽造文書,違
反稅捐稽徵法第41條、第43條及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72條規定等罪
責向相關單位提請追訴,並就台機船舶廠公司所涉逃漏稅部分向財政
部高雄國稅局提請依法處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