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高雄市仁武區新後港西段土地
2.事實發生日:106/11/30~106/11/3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為4093.87平方公尺(折約1238.395675坪),每坪新台幣275,000元,交易總
金額為新台幣341,424,783元(含本公司應支付交易相對人因購地而支出之必要成
本新台幣865,973元),其中交易相對人持有面積為3288.5平方公尺(折約994.77125坪
),交易金額為274,428,067元(含本公司應支付交易相對人因購地而支出之必要成
本新台幣865,973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東樹投資(股)公司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原因:本公司依據第31屆第2次董事會決議,因自地委建需購買由4個自然人地主
共同共有坐落高雄市仁武區新後港西段土地,必須要能購買全額土地才能執行。
為此,透過關係人東樹投資(股)公司向持分較大2個地主購買其持分
80.33%土地,再依土地法第34-1條規定以同價連同另兩位為地主將全額土地售予
本公司。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本公司及交易相對人並無任何關係,第一次移轉日期為
106年11月2日及移轉金額為新台幣133,992,350元,第二次移轉日期為
106年11月9日及移轉金額為新台幣139,570,285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第一期簽約及備件款:106年12月1日 新台幤238,391,167元
第二期完稅及尾款:106年12月25日 新台幣102,167,643元
另須支付交易相對人因購地而支出之必要成本新台幣865,973元。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採議價決定交易金額、參考兆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出具之不動產估價報告書估價
每坪278,000元,由董事會決議。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兆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評估土地單價:每坪新台幣278,000元,
評估總價新台幣344,275,200元(佰元以下四捨五入)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蘇文清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字號(94)台內估字第000201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無重大差異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經紀人:富家通不動產仲介經紀股份有限公司,經紀費用約3,300,000元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自地委建之需要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06年11月30日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06年11月30日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是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341,424,783元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