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110 東泥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11/11 發言時間 15:51:48
發言人 黃薪翰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2711121
主旨 公告本公司經董事會通過資金貸與子公司-東南資產開發(股)公司
符合條款 23 事實發生日 110/11/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11/1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東南資產開發(股)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股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29,50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0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金,興建房屋款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9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213
5.計息方式:
按月繳息,年利率依本公司向金融機構借款之利率加半碼計息,機動調整。
6.還款之:
(1)條件:
依實際貸款,到期全數還清
(2)日期:
111/11/1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0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6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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