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110 東泥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06/23 發言時間 16:27:40
發言人 黃薪翰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2711121
主旨 公告本公司收到台南市政府委任蔡雪苓律師事務所求償函文。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1/06/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6/23
2.公司名稱:東南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1年4月1日廠內拆除高塔發生意外倒塌,造成台南市政府人員
加班、額外支出等損失,台南市政府委任蔡雪苓律師事務所來函向本公司求償,目前
估計至少高達新台幣241萬元。
6.因應措施:本公司承攬商”炯德營造有限公司”願意依法負責本項求償。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