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201 味全 公司提供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06/11/28 | 發言時間 | 17:44:18 | 發言人 | 張美凰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 | (02)25065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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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揭露本公司油品事件訴訟案件重要內容及進度 | ||||
| 符合條款 | 第 | 49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6/11/28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6/11/28 2.公司名稱: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證交所106年2月21日函示要求,於本公司油品事件訴訟案件有所變化時, 發布重大訊息揭露重要內容及進度。 6.因應措施:一、本公司委託頂新製油公司代製油品誤用大統長基公司問題油品案,及向 正義公司、頂新製油公司等採購油品陸續爆發油品食安事件,致本公司產品下架回收, 並退費及賠償消費者,造成本公司重大損害。 二、為維護公司權益,本公司已委託律師向法院起訴上述公司、其上游廠商及相關人員 ,請求損害賠償。目前該等訴訟在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中,尚未判決;本公司並已委 託律師就油品民事求償案件提出民事假扣押之聲請。 三、民國106年10月23日臺灣高等法院裁定准予本公司提存擔保金後,得就上述相對人 之財產在新台幣9.52億餘元之範圍內為假扣押。嗣經部分相對人提供足額之不動產, 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以替代假扣押之執行。該抵押權之設定業已完成登記在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