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201 味全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9/06/24 發言時間 16:43:22
發言人 黃國禎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5065020
主旨 本公司牧場事業分割讓與既存之晟順農牧場股份有限公司之 債權人公告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9/06/2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6/24
2.公司名稱: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依據企業併購法第35條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業經109年6月2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將牧場事業(含資產、負債及營業)分割
    讓與本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晟順農牧場股份有限公司,分割基準日暫訂為
    109年11月1日。
三、本公司各債權人對於本次分割案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日起至109年7月24日止之期
    限內,檢附相關債權證明文件(就此分割案提出異議之債權人,對所主張之債權應
    負舉證責任),以書面方式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法處理
    ,逾期未表示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郵寄地址:台北市松江路125號10樓 財會單位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