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213 大飲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8/04/08 發言時間 18:15:00
發言人 楊克鳳 發言人職稱 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982-0061
主旨 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來函指示 文到20日內重行公告申報107年度財務報告
符合條款 30 事實發生日 108/04/0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4/08
2.更正且重編之財務報告年季:107年度財務報告
3.發生緣由:金管證審字第1080310839號函
4.主管機關限定更正之日期:108/04/29
5.與前次公告財務報告之主要差異:不適用
6.因應措施:請會計師重新查核並重行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