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218 泰山 公司提供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12/01/11 | 發言時間 | 23:04:21 | 發言人 | 雷松清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506-4152#9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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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本公司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通知 | ||||
| 符合條款 | 第 | 2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2/01/11 |
| 說明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 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1年度商調字第57號 4.事實發生日:112/01/1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於112/01/11日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之通知及龍 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起訴狀繕本,起訴狀訴之先位聲明: 確認被告於民國111年12月2日第22屆第8次董事會討論事項第二案 「擬處分本公司投資有價證券案之決議無效」及備位聲明:被告 於民國111年12月2日第22屆第8次董事會討論事項第二案「擬處 分本公司投資有價證券案之決議」,應予撤銷。 6.處理過程:委請律師進行後續因應措施。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委請律師進行後續因應措施。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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