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218 泰山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4/05 發言時間 13:00:27
發言人 雷松清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06-4152#9301
主旨 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對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 討論事項表示反對意見
符合條款 44 事實發生日 112/03/31
說明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12/03/31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
〝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杜英達/本公司獨立董事、陳敏薰/本公司獨立董事、李明輝/本公司獨立董事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
(1)董事會/討論事項二:擬訂111年度董事酬勞分派總額提案。
(2)審計委員會/討論事項六:擬請討論本公司「營運資金彙總陳報審計委員會
辦法」案。
(3)薪酬委員會/討論事項一:111年度董事薪酬發放提案。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1)董事會/陳敏薰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不同意分派3%董事酬勞,故反對此案。
(2)審計委員會/三位審計委員會委員對此案需再徵詢意見,故本案決議先緩議,
另再提審計委員會討論。
(3)薪酬委員會/陳敏薰委員反對意見:原提案發放3%的董事酬勞,金額太高,
故反對此案。
6.因應措施:依規定發佈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去年稅前紅利前獲利約66億元,應大方與股東、員工、董事分享獲利,
公司章程明訂董事酬勞上限為5%,提撥3%應屬合理,董事會亦投票通過提撥
3%董事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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