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利分派情形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福壽 公司提供
決議(擬議)
進度
股利所屬
年(季)度
股利所屬
期間

董事會決議
(擬議)股
利分派日
股東會
日期
期初
未分
配盈
餘/待
彌補
虧損
(元)
本期
淨利
(淨損)
(元)
可分
配盈

(元)
分配
後期
末未
分配
盈餘
(元)
股東配發內容 股利分派之公司章程 備註 普通股
每股面額
盈餘分配
之現金股利
(元/股)
法定盈餘
公積發放之
現金(元/股)
資本公積
發放之現金
(元/股)
股東配發
之現金(股利)
總金額(元)
盈餘轉
增資配股
(元/股)
法定盈餘
公積轉增資
配股(元/股)
資本公積
轉增資配股
(元/股)
股東配股
總股數(股)
董事會決議  113年
下半年 
113/07/01~
113/12/31 
114/03/31  不適用  392,006,217  72,686,468  458,741,721  288,122,539  0.50000000  0.0  0.0  170,619,182  0.0  0.0  0.0 
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每半會計年度決算如有盈餘,
應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
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 及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
積後,如尚有盈餘,加計上半會計年度累計未分配盈餘,為累計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
擬具盈餘分配案,以現金方式為之,依公司法第228條之1及第240條第5項規定由董事
會決議辦理,並報告股東會,無需提交股東會請求承認。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應提請股
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捐、彌補虧損及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
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及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
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盈餘,加計上年度累計未分配盈餘,為累計可分配盈餘,由
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以現金方式為之者,依公司法第228條之1及第240條第5項
規定由董事會決議辦理,並報告股東會,無須提交股東會請求承認。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
,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考量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
供分配盈餘提撥40%至90%分派股東紅利,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數百分之十,
若現金股利每股低於0.1元,改以股票股利發放。
新台幣10.0000元
董事會決議  113年
上半年 
113/01/01~
113/06/30 
113/11/12  不適用  294,219,420  108,651,997  392,006,217  392,006,217  0.0  0.0  0.0  0.0  0.0  0.0 
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每半會計年度決算如有盈餘,
應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
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 及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
積後,如尚有盈餘,加計上半會計年度累計未分配盈餘,為累計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
擬具盈餘分配案,以現金方式為之,依公司法第228條之1及第240條第5項規定由董事
會決議辦理,並報告股東會,無需提交股東會請求承認。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應提請股
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捐、彌補虧損及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
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及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
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盈餘,加計上年度累計未分配盈餘,為累計可分配盈餘,由
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以現金方式為之者,依公司法第228條之1及第240條第5項
規定由董事會決議辦理,並報告股東會,無須提交股東會請求承認。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
,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考量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
供分配盈餘提撥40%至90%分派股東紅利,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數百分之十,
若現金股利每股低於0.1元,改以股票股利發放
因應國際景氣、原料價格變化及營運資金需求,113年上半年擬不分配股利。
新台幣10.0000元

註1:「可分配盈餘(元)」係指「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加計「當年度損益依公司法規定於完納稅捐、彌補虧損、依相關法令提列法定盈餘公積與特別盈餘公積、及其他調整(或迴轉)事項後」之數額。

註2:依107年11 月1日修正後之公司法規定,公司章程得訂明期中(包含第1季、第2季及第3季或前半年度)或年度(包含第4季或後半年度)以現金分派股利之部分,由董事會決議,無須經股東會通過確認;若部分盈餘分派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增資配股),仍須經股東會通過確認,本報表爰依公司分派期間、派息/權別、授權及申報情形等判斷決議(擬議)進度;股利所屬年度107年(含)以前,則以股東會日期或公司申報情形判斷決議(擬議)進度。

註3:股利所屬年(季)度為108年以前者,「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之金額包含「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及「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之金額包含「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及「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

註4:因應主管機關函令,上市(櫃)及興櫃公司110年原訂5月24日至6月30日股東會,延至110年7月至8月間召開,延期召開股東會日期彙總表,請至110年7月及8月「股東會及除權息日曆」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