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225 福懋油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01/05 發言時間 14:47:47
發言人 陳世章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25073121
主旨 本公司接獲台中地方法院被訴於102年違反食品衛生 管理法等二案件之刑事判決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7/01/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1/05
2.公司名稱: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台中地方法院被訴於102年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等二案件
之判決,判決本公司應執行罰金刑新台幣150萬元及沒收金額新台幣85,166,241元。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與律師研議處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2年11月已提存新台幣109,679,482元於法院專戶,
本次判決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