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227 佳格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2/10/22 發言時間 16:28:12
發言人 曹德風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09-2323
主旨 澄清媒體對本公司得意的一天油品報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2/10/2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10/22
2.公司名稱:佳格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晚報
6.報導內容:...得意的一天多酚健康調和油及52%葡萄籽油健康調和油標示與內容物不符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得意的一天上市25年來,我們慎重的做每一瓶油,每一瓶得意的一天食用油都符合政府
的規定,以及品質的標準,我們保證油的品質與內容與外包裝的標示完全相符,請全國
所有的消費者安心使用.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