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227 佳格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4/03/24 發言時間 14:22:05
發言人 曹德風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09-2323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4/03/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大園區和平西路一段369號(本公司大園廠員工交誼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103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查核103年度決算報告。
(三)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
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103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2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26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盈餘分派內容尚未決定,將另行召開董事會討論後於股東常會40日前公告。
二.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規定,擬訂104年04月14日至104年04月24日
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案,受理地點為佳格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106仁愛路三段136號5樓,電話:02-27092323﹞。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