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227 佳格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7/01/10 發言時間 16:22:27
發言人 曹德風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2709-2323
主旨 代子公司上海佳格食品有限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與佳格投資 (中國)有限公司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 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
符合條款 23 事實發生日 106/12/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12/1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佳格投資(中國)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直(間)接持有99%股權之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0134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60403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60403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所需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69885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0682
5.計息方式:
4.35%
6.還款之:
(1)條件:
無
(2)日期:
一年內清償完畢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20768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2.68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金融機構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