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229 聯華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5/15 發言時間 18:56:42
發言人 林信宏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861188-1100
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聯華製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 資產(增加租賃範圍)
符合條款 20 事實發生日 109/05/15
說明
1. 原公告日期:
108/10/29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1)向聯華置產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
(2)交易單位數量:工廠土地14,188坪;大門二側土地1,670坪。
(3)每單位價格:工廠土地每坪100元(未稅);大門二側土地每坪50元(未稅)。
(4)租金總金額:每月1,502,300元(未稅)
(5)使用權資產金額:87,745,313元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向聯華置產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增加租賃範圍)。
(2)交易單位數量:工廠土地17,028坪;大門二側土地2,320坪。
(3)每單位價格:工廠土地每坪100元(未稅);大門二側土地每坪50元(未稅)。
(4)租金總金額:每月1,818,800元(未稅)
(5)使用權資產金額:103,824,784元 (增加16,079,471元)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重大影響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