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235 興泰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3/08/05 發言時間 13:52:29
發言人 葉文隆 發言人職稱 法務處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342530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3/08/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08/05
2.公司名稱:興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1).通過103年度第2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2).通過大眾銀行、中國信託、合作金庫銀行貸款額度續約案
(3).通過重要營運主管-飼料事業群總經理聘任案
(4).通過活化土地資產評估案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