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236 宏亞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02/25 發言時間 14:04:50
發言人 余彩雲 發言人職稱 財務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9180786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14/02/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2/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八德區建國路386號(本公司建國廠)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113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113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4)其他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盈餘分配表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改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董事候選人,其提案受理期間擬自114年3月4日
起至3月14日下午5點止,受理股東提案處所為本公司財務部,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
路一段86號20樓之6;並依公司法第177條之1規定於召開股東會時,股東得採行電子方式
行使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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