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06/05/0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吳明憲
董事-黃薰毅
獨立董事-羅世蔚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吳明憲
愛迪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黃薰毅
萬能高級工商職業學校董事
獨立董事-羅世蔚
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心副總暨財務長
精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瞻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願景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薪酬委員暨審計委員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表決照案過,表決結果如下:
贊成:21,205,358權/96.66%;反對:14權/0%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