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301 台塑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06/03/23 發言時間 16:01:10
發言人 林勝冠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12-221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縮減仁武氟氯烴廠業務
符合條款 3 事實發生日 106/03/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3/23
2.事件緣由:
本公司仁武氟氯烴廠原生產氯化甲烷、鹽酸、三氟化氮及電子級液氨等產品,其中
三氟化氮(產能400公噸/年)及電子級液氨(產能850公噸/年)因同業大量擴建,致市 
場供給過剩,售價大幅下跌,建廠至今均呈現累積虧損,考量經營效益不佳,且生
產規模過小,僅佔本公司105年合併營業額之0.3%,經評估後認無繼續經營價值,
擬停止生產三氟化氮及電子級液氨,並將氯化甲烷及鹽酸生產線併入仁武鹼廠。
3.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能比較:不適用
4.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量比較:不適用
5.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能:三氟化氮400公噸、電子級液氨850公噸
6.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量:105年三氟化氮生產409公噸、電子級液氨生產756公噸
7.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占公司營收比例:佔本公司合併營業額之0.3%
8.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明細:不適用
9.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占總資產比例:不適用
10.質押之資產明細:不適用
11.質押之資產占總資產之比例:不適用
12.決策過程: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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