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305 華夏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2/05/08 發言時間 17:10:54
發言人 胡吉宏 發言人職稱 代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0-3708
主旨 代子公司台灣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一0二年股東 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之限制。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2/05/08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2/05/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陳耀生、劉漢台。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有投資或經營其他與台氯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行為,
在無損及台氯公司利益之前提下,(1)陳耀生先生擔任能元科技(股)公司及中國合成橡
膠(股)公司之獨立董事。(2)劉漢台先生擔任華夏海灣塑膠(股)公司、鑫特材料科技
(股)公司及台達化學工業(股)公司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2/05/08~104/05/03任職台氯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台氯公司102年05月08日股東常會通過,在無損及台氯公司
利益之前提下,許可以上董事競業行為。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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