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305 華夏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4/11/20 發言時間 16:26:09
發言人 胡吉宏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0-3708
主旨 代子公司華夏聚合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減資 基準日。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4/11/1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1/16
2.減資基準日:104/11/20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俟主管機關核准公司變更登記後,依法換發新
股票。
4.換發股票基準日:不適用。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不適用。
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8.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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