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305 華夏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6/23 發言時間 17:53:47
發言人 胡吉宏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0-3708
主旨 代子公司台灣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違反「空氣污染 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及 第82條規定裁處,罰鍰新臺幣100萬元整。
符合條款 26 事實發生日 106/06/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6/23
2.發生緣由:經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人員稽查結果,M01-氯乙烯化學製造
程序之製程設備元件(編號T6003C-R01,T6003D-R01,E6252B-R01,氣體閥)
丙烯洩漏值大於2,001PPM,已超過「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3.處理過程:(1)洩漏之附屬元件進行修復。(2)加強附屬元件平日查檢作業。
(3)依法報備高雄市環保局。(4)完成檢修。
4.預計可能損失:罰鍰新臺幣100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1)已完成檢修。(2)加強巡檢及檢測。
(3)相關設備陸續更新中。
7.其他應敘明事項:台灣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將對裁處書提出訴願。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