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305 華夏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2/05/26 發言時間 16:15:27
發言人 胡吉宏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0-3708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通過董事競業許可。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12/05/26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林漢福、吳培基、劉漢台。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許可以上董事競業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5/26至114/05/29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12年5月26日股東常會通過,在無損及
 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許可以上董事競業行為。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吳培基、劉漢台。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台亞(上海)貿易有限公司 董事長及總經理:吳培基。
 (2)聚華(上海)貿易有限公司 董事長及總經理:吳培基。
 (3)台達化工(中山)有限公司 董事長:吳培基。
 (4)台達化工(天津)有限公司 董事長:吳培基。
 (5)漳州台達化工有限公司 董事長:吳培基。
 (6)漳州台聚貿易有限公司 董事長:吳培基。
 (7)越峰電子(昆山)有限公司 董事:吳培基。
 (8)福建古雷石化有限公司 董事:吳培基。
 (9)順昶塑膠(昆山)有限公司 董事:劉漢台。
 (10)順安塗佈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董事:劉漢台。
 (11)順昶塑膠(天津)有限公司 董事:劉漢台。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台亞(上海)貿易有限公司:上海市長寧區延安西路1358號6A室。
 (2)聚華(上海)貿易有限公司:上海市長寧區延安西路1358號6A室。
 (3)台達化工(中山)有限公司:中國廣東省中山市中山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
    沿江東2路1號。
 (4)台達化工(天津)有限公司:中國天津市開發區衡山路8號。
 (5)漳州台達化工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經濟開發區古雷鎮疏港大道南569號。
 (6)漳州台聚貿易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經濟開發區古雷鎮疏港大道南569號。
 (7)越峰電子(昆山)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黃浦江北路533號。
 (8)福建古雷石化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經濟開發區。
 (9)順昶塑膠(昆山)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開發區青陽北路289號。
 (10)順安塗佈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周市鎮黃浦江北路528號。
 (11)順昶塑膠(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靜海區雙塘高檔五金製品產業園崔楊路88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台亞(上海)貿易有限公司:經營進口以及分銷各類化工原料及產品業務。
 (2)聚華(上海)貿易有限公司:經營化工原料及其設備、橡膠製品、電子材料等產品
                            之批發、佣金代理、進出口及相關配套服務。
 (3)台達化工(中山)有限公司:產銷發泡級聚苯乙烯(EPS)聚合衍生物。
 (4)台達化工(天津)有限公司:產銷發泡級聚苯乙烯(EPS)聚合衍生物。
 (5)漳州台達化工有限公司:產銷發泡級聚苯乙烯(EPS)聚合衍生物。
 (6)漳州台聚貿易有限公司:化工產品銷售。
 (7)越峰電子(昆山)有限公司:軟性鐵氧磁鐵芯製造及銷售。
 (8)福建古雷石化有限公司:原油加工及石油製品製造;煉焦;有機化學原料、
                          其他基礎化學原料、初級型態塑膠及合成樹脂、
                          合成橡膠、合成纖維單(聚合)體製造;對製造業、
                          貿易業的投資;在國內外採購公司生產加工所需的
                          原、輔材料;在國內外批發和銷售石油、石化產品
                          (不含成品油批發及零售業務);從事與公司相關的
                          研究開發、工程服務和向客戶提供技術服務。
 (9)順昶塑膠(昆山)有限公司:生產、銷售、開發多功能膜與光解膜等。
 (10)順安塗佈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經營PE離型膜及其他離型產品之產銷業務。
 (11)順昶塑膠(天津)有限公司:生產、加工、銷售多功能PE膜。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本公司對上述公司並無持股,因此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