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6/06/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吳亦圭、苗豐強、李國弘、劉漢台、
劉鎮圖、陳達雄(獨立董事)、沈尚弘(獨立董事)、鄭敦謙(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為自己或為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行為,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許可以上董事競業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6/06/08~108/06/07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經本公司106年6月8日股東常會通過,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許可以上董事競業行為。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吳亦圭、苗豐強、李國弘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福建古雷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長:吳亦圭。
(2)福建古雷石化有限公司:董事:苗豐強、李國弘。
(3)聚華(上海)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國弘。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福建古雷石化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經濟開發區。
(2)聚華(上海)貿易有限公司:上海市延安西路1358號6B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福建古雷石化有限公司:原油加工及石油製品製造;煉焦;
有機化學原料、其他基礎化學原料、初級型態塑膠及合成樹脂、
合成橡膠、合成纖維單(聚合)體製造;對製造業、貿易業的投資;
在國內外採購公司生產加工所需的原、輔材料;在國內外批發和銷售石油、
石化產品(不含成品油批發及零售業務);從事與公司相關的研究開發、
工程服務和向客戶提供技術服務。
(2)聚華(上海)貿易有限公司:銷售化工產品及其設備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1)福建古雷石化有限公司:係間接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2)聚華(上海)貿易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