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309 台達化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3/15 發言時間 17:00:34
發言人 林培青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51-6888#3277
主旨 代子公司台達化工(中山)有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達 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
符合條款 23 事實發生日 106/03/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3/15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台達化工(天津)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最終母公司相同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7074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9164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前有資金貸與額度人民幣1億元將於106年4月22日到期,擬新增人民幣1億元
額度,於到期日前償還前項資金貸與。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89164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6.92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