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309 台達化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5/05/28 發言時間 16:04:37
發言人 黃俊豪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8751-6888#3278
主旨 公告本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15/05/28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獨立董事/陳田文。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許可以上董事競業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5/05/28至116/05/30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15年5月28日股東常會通過,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
 之前提下,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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