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310 台苯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4/04/21 發言時間 08:59:32
發言人 仲崇國 發言人職稱 業務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3966007
主旨 說明本公司董事長林文淵被起訴事宜
符合條款 2 事實發生日 104/04/21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林文淵、王廣德
法院名稱、處分機關:新竹地檢署
相關文書案號:
2.事實發生日:104/04/21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新竹市環保局於民國95年底對外招標
「垃圾資源回收廠委託操作管理案」,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
公司(前負責人林文淵:民國91~97年)與本公司子公司榮福股份
有限公司(前負責人王廣德:民國95~98年)簽訂「共同投標協議
書」及「投標履約協議書」,經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不起訴,現
復又提起公訴
4.處理過程:依法律程序處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尊重司法調查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