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312 國喬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7/08/06 發言時間 13:54:38
發言人 陳景福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70-4567
主旨 代本公司之子公司公告取得或處分資產案之改善計畫等事宜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7/08/0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8/06
2.公司名稱:英屬維京群島金亞投資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金管會-金管證發字第10703198641號函文要求,於收受函文之次日起
               10日內,督促子公司訂定改善計畫,送各獨立董事及於重大訊息中公告
            (2)子公司提出改善計畫:取得會計師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3)本公司遵循上述改善計畫,督促子公司於收受送達之次日起1個月內改
               善取得會計師意見書後送各獨立董事審閱並提交董事會控管改善情形。

6.因應措施:依金管會函文及改善計畫辦理並執行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