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威京開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沈慶京
(2)中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白俊男
(3)陳瑞隆
(4)朱雲鵬
(5)蓁輝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克銘
(6)潘文炎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章程規定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表決(含電子方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沈慶京(董事長)、林克銘(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沈慶京(董事長):威華(如東)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威強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
林克銘(董事):威華(如東)貿易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威華(如東)貿易有限公司:江蘇省如東縣長沙鎮港城村九組。
威強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巿浦東新區光明路71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威華(如東)貿易有限公司:化工原料、產品之批發、進出口及技術進出口業務、佣金
代理等。
威強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化學原料和產品的批發和進出口及其相關配套業務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威華(如東)貿易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百分之百轉投資公司。
威強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百分之百轉投資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