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314 中石化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08/19 發言時間 01:06:37
發言人 余建松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878187轉8370
主旨 有關高雄市政府水利局來函要求前鎮區凱旋三路斷管事件 說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3/08/1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08/18
2.公司名稱: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來函驟命本公司於103年8月19日上午8時配合前鎮區凱旋三路斷管。
8.因應措施:
就高雄市政府水利局函命本公司斷管乙節,若基於公益需求而具急迫性,本公司願意
配合不敢違誤。
本公司實為本次高雄氣爆事件非傷亡之最大受災戶,高雄市政府且要求災區石化管線
不恢復使用乙節,因事涉產業經濟、廠區員工及相關事業員工之就業權益、公司股東
之權益、公司營業權及地上權等基本權利之限制。擬惠請高雄市政府水利局依法具體
說明處分之法源依據及處分之理由與必要性。
本公司為公開發行之上市公司,營運與財產事項攸關近二十萬股東之權益,並應遵守
證券及公司主管機關所要求,重大資產處理需由董事會及股東會決議,因此高雄市政
府要求災區石化管線不恢復使用乙節,恐亦與法不相符。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