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314 中石化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3/10/16 | 發言時間 | 08:52:58 | 發言人 | 余建松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87878187轉8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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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公告本公司安順廠場址遭台南市環保局裁罰事件 | ||||
| 符合條款 | 第 | 26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3/10/15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3/10/15 2.發生緣由: 台南市政府於103年9月29日派員至安順場稽查,發現現場尚在執行熱處理實廠建廠工作 ,未開始進行實廠處理,且未提送中、低濃度污染土壤整治研究成果,未依核定之整治 變更計畫內容實施為由,依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裁處罰鍰新台幣100萬元 整。 3.處理過程:無。 4.預計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100萬元整、接受環境講習8小時。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依規定於103年11月13日前改善完成補正。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尋求其他救濟途徑。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