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314 中石化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1/09 發言時間 19:57:13
發言人 余建松 發言人職稱 代理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878187轉8370
主旨 說明有關涉竊本公司機密前總經理蔡○○等八人公司內鬼 竊取營業秘密案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01/0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1/09
2.公司名稱: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02年7月本公司內部稽核發現前總經理蔡○○等人在公司任職時候即勾串其特助陳○○
、工程中心協理張○○、大陸事業部協理劉○○等高階經理人,透過職權聯合其等所屬
林○○、葉○○、洪○○等工程技術人員竊取本公司之營業秘密,隨即移送檢調處理,
並發見前總經理蔡錫津等意圖將本公司營業秘密提供予大陸有關單位進行石化建廠規劃
,並透過在臺灣購買大祥化成化學公司,使用本公司研發且正進行投產高值化化學產品
,就其等擅自重製、竊取本公司營業秘密,致本公司營業秘密遭竊損及本公司競爭力等
節,經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及法務部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戮力偵辦,於今日公告提
起公訴。
6.因應措施:
一、全案已由司法機關偵查並提起公訴。
二、本公司已全面重行清查與檢討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力求不讓
    相同事情再度發生。
三、對於危害本公司及投資人權益者,本公司必當行法律訴追,
    絕不輕饒。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