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314 中石化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4/27 發言時間 20:07:55
發言人 陳穎俊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878187轉8370
主旨 補充公告:本公司「110/2/4補正公告109年越南Paragon Dai Phuoc 35%股權投資案」終止洽談
符合條款 20 事實發生日 109/11/04
說明
1. 原公告日期:
110/02/04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補正公告本公司109/4/15董事會決議通過越南子公司(盛豐和威京雙子星)洽談取得
Paragon Dai Phuoc 35%股權。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收到Paragon Dai Phuoc 35%股權擬交易予其他公司之通知,故此投資案終止洽談。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