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314 中石化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0/06/16 發言時間 17:53:05
發言人 陳穎俊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878187轉8370
主旨 代子公司鼎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取得「京華城⼟地永久 所有權國際標售案」之不動產買賣契約交付或付款條件部分 變更。
符合條款 20 事實發生日 110/06/16
說明
1. 原公告日期:
108/10/24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之子公司鼎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告申報「不動產買賣契約」部分交付或
付款條件如下:
第四期款:新台幣266.6億元,買賣標的過戶完成後3營業日內付款。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付款條件因央行不動產信用管制措施,展延聯貸時程,原第二期款付款條件不變,
新增第二之一期款:新台幣30億元,110年6月23日前支付。
第四期款減少為新台幣236.6億元,土地總交易金額不變。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案尚屬規劃設計階段且支付之補償費,尚屬預估成本範圍內,故對本公司業務及財務
無重大影響。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因變動付款條件而應支付補償費(截至110年5月31日止)9,200萬元。
後續若另有補償費將另行結算並經董事會通過後再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