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314 中石化 公司提供 |
|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10/06/16 | 發言時間 | 17:53:05 | 發言人 | 陳穎俊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87878187轉8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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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代子公司鼎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取得「京華城⼟地永久 所有權國際標售案」之不動產買賣契約交付或付款條件部分 變更。 | ||||
| 符合條款 | 第 | 20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0/06/16 |
| 說明 | 1. 原公告日期: 108/10/24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之子公司鼎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告申報「不動產買賣契約」部分交付或 付款條件如下: 第四期款:新台幣266.6億元,買賣標的過戶完成後3營業日內付款。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付款條件因央行不動產信用管制措施,展延聯貸時程,原第二期款付款條件不變, 新增第二之一期款:新台幣30億元,110年6月23日前支付。 第四期款減少為新台幣236.6億元,土地總交易金額不變。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案尚屬規劃設計階段且支付之補償費,尚屬預估成本範圍內,故對本公司業務及財務 無重大影響。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因變動付款條件而應支付補償費(截至110年5月31日止)9,200萬元。 後續若另有補償費將另行結算並經董事會通過後再行公告。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