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314 中石化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1/05 | 發言時間 | 17:50:54 | 發言人 | 陳穎俊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代理) | 發言人電話 | 02-87878187轉8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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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代重要子公司鼎越開發(股)公司公告該公司業已就聯貸案 與聯貸金融機構達成協議。 | ||||
| 符合條款 | 第 | 27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1/05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4/11/05 2.債權銀行名稱:臺灣新光商業銀行等8家金融機構 3.發生緣由:鼎越公司與銀行之聯合授信契約之授信期間將於114年11月5日屆期, 經協商之後已達成效期展延一年之協議。 4.公司與債權銀行召開協商會議之協商結果:經與授信聯貸金融機構協商後,參貸銀行 同意展延授信期限一年,展延後授信期間屆期日為115年11月5日。根據協議,鼎越 公司承諾分別於115年3月償還5億元、115年6月償還10億元及115年9月償還15億元。 5.因應措施:本公司及鼎越公司將執行後續相關作業。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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