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319 東陽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01/15 發言時間 11:04:26
發言人 許芳華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6-3560511-6130
主旨 澄清大眾媒體報導之相關說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5/01/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01/15
2.公司名稱: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01/15工商時報A4
6.報導內容:東陽2016年營運將再創新高,法人估每股稅前淨利可望飛越5元新高
7.發生緣由:(1)本公司從未提供任何財測,特此聲明。
(2)每月合併營收,獲利皆依規定,於股市觀測站公佈。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