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319 東陽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03/24 發言時間 15:03:59
發言人 許芳華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6-3560511-613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0五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5/03/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三段336巷1號 台糖長榮酒店3樓
4.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提請  討論。
二、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4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查核10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4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三、承認事項:
(1)提請承認本公司104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提請承認本公司104年度盈餘分配案。
四、選舉事項:
(1)補選董事案。
五、討論事項:
(2)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1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16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172條之1,受理股東提案權應說明事項如下:
1.依據公司法172條之1,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
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受理期間:訂於105年04月1日起至105年04月11日止受理股東
就本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5年04月11日
下午五時前【郵寄者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及以掛號函件寄達】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
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3.受理提案處所: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管理事業本部
地址:709台南市安南區安和路二段98號 .電話:(06)-3560511
4.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由、
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
,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
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5.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議案之情形: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股份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二)依據公司法192條之1,受理董事候選人之提名期間、補選名額
及受理處所。
1.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
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董事候選人提名之期間、董事補選名額、
其受理處所及其他必要事項,受理期間不得少於10日。
2.受理提名期間:自民國105年04月1日起至105年04月11日止。
3.補選名額:董事二名。
4.受理提名處所: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管理事業本部
地址:709台南市安南區安和路二段98號 .電話:(06)-35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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