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319 東陽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7/07/03 發言時間 14:58:40
發言人 許芳華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6-3560511-6130
主旨 對財團法人東陽吳篙文教基金會捐贈
符合條款 43 事實發生日 107/07/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7/03
2.捐贈原由:為達企業基金會永續經營之意義,使基金會活動可以固定延續
3.捐贈金額:新台幣300萬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東陽吳篙文教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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