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325 恆大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5/08/22 發言時間 15:53:24
發言人 周壽祿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室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5119161
主旨 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致債權人公告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5/08/2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08/22
2.公司名稱:恒大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105年8月22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業經民國105年8月22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為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妥善
   運用資金,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現金減資金額訂為新台幣150,496,230
   元整,消除股份15,049,623股,現金減資比率為15%,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852,811,980元,分為85,281,198股,每股面額10元。
(2)上述係依公司法第二八一條準用同法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四條規定辦理。
(3)本公司債權人對此次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如有異議,請自公告日起三十一日內以
   書面方式提出,俾依法辦理,逾期未表示者視為無異議。
(4)特此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