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325 恆大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6/06/27 發言時間 17:39:16
發言人 周壽祿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室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5119161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決議許可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6/06/27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黃美慧董事(2)林華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不織布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至本屆董事任期結束為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
東出席,經投票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黃美慧董事(2)林華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黃美慧擔任廈門恒大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2)林華擔任廈門恒大工業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廈門市同安區洪塘路77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織布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該二位董事係分別兼任本公司之子公司董事長及董
事,其行為對本公司並無利益衝突之虞。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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