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325 恆大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1/13 發言時間 08:43:10
發言人 周壽祿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室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5119161
主旨 澄清110年1月13日經濟日報C4版有關本公司報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0/01/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1/13
2.公司名稱:恒大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詳110年01月13日經濟日報C4版之新聞內容。
7.發生緣由:該報導所載標題「恆大傳獲統一口罩大單」之有關報導,係純屬媒體
之臆測,而非由本公司所表示,特此澄清說明。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